出境货物检验检疫

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:
“报检后,先检验检疫,后通关放行”。
第一个步骤:报检
第二个步骤 :受理报检
第三个步骤: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
第四个步骤: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对于合格的,有两种情形
1、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是同一个地方,那么就开出《出境货物通关单》。
2、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方不一致的,则开出《出境货物换证凭单》或《出境货物换证凭条》,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《出境货物通关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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